2018年7月27日,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对已达到报废汽车年限、切实符合报废条件的1306辆二、三轮摩托车经过严格细致的查验、核对、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依法依规进行集中公开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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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展集中销毁前,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对查扣到的1306辆二、三轮摩托车信息进行上网核对,核实一辆查处一辆,并告知车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强力震慑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整治成果,消除安全隐患。副大队长张天宏与回收企业负责人商议报废汽车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设计公告,确定无人前来接受处理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批后,及时联系回收企业进行切割报废。
 
 
   在进行报废汽车销毁行动中,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邀请播州区安委、播州区财政局、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龙坑派出所现场监督1306辆二、三轮摩托车解体报废全过程,杜绝报废车辆重新流入社会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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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将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重处驾驶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违法,并加大对“三无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的管理力度,彻底消除马路上的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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