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假牌、报废汽车套牌常常利用自己的“克隆身份”在马路上肆无忌惮的行驶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大家对套牌假牌恨之入骨南阳交警也开展了
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
打假行动开始!为期两个月,专门针对“李鬼车”...对这类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为进一步加强假、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的精准打击,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积极探索“情指勤”一体勤务模式,强化缉查布控应用,路面勤务警力发挥机动勤务优势,主动出击,全面提升打击效能。2018年10月25日,桐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根据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分析,发现一辆黑色长城牌越野汽车疑似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民警通过大数据进行仔细研判后,发现该车在辖区同一时间段内,同时出现在不同的地方,仔细对比细节照片后发现,同时出现在两处的外观几乎“一模一样”的车辆还是有细节上的差异,其中一辆系套牌车辆。民警通过分析掌握该车运行轨迹后,于当日15时59分许,成功在鲁艾239省道平氏路口路段附近将其查获。
现场执勤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PDA查询该车车牌号豫R8GXXX,发现该车车辆识别代码与该车号牌登记注册的识别代码明显不一致,驾驶司机最终承认了自己套用他人车辆牌照,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该车真实号牌为沪C11***,已达报废标准。随后,民警通知被套的车牌的豫R8G***的车主到交警部门进行了辨认,确定该车牌就是原来从自己的车上卸下的那副车牌。据了解,套牌车驾驶员樊某因自己的长城H3与朋友何某的H5黑色很相近,于是未经其朋友的同意,私自将该车牌卸走安装到自己的长城H3上,并仿照该车牌的真实车型,将车辆外观改的和H5外观一样,达到全部克隆该真实车牌的目的。樊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已达报废汽车标准的车辆进行收缴,强制报废。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套牌假牌车辆的危害
1、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车辆可能未通过检验,也有可能是事故车辆、报废汽车、拼装车等经过简单维修喷漆等处理后就上路了,安全隐患十分之大。
2、发生交通事故后极易逃逸,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困难,也给受害者带来生理和心理双重伤害。
3、上路行驶无视交警、电子监控的监管,超速行驶、闯卡等各种违法行为给交警、群众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