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昌县环保局查处了一起汽车报废场地无任何环评审批手续、车辆拆解产生的废机油从地面渗排案,重罚并依法将2名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公安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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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报废零件分布遍地
   据悉,2017年10月,新昌县一家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公司在南明街道大洋山村大沿自然村废石料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车辆拆解回收生产项目,未配套完善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验收,擅自进行车辆拆解。该公司在拆解发动机后收集发动机废机油的过程中,部分废机油从无防渗防漏措施的地面无组织渗排,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有毒害性和易燃性。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分别构成“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机油渗漏外排环境”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新昌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29.69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将该公司该行为移送公安部门,新昌县公安局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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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报废拖车现场
  记者了解到,在新昌县环保局查处期间,该公司已停止汽车报废,将废机油和废旧电瓶置于密闭的集装箱内堆放,并设置了危险废物标志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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