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获一辆报废汽车,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3点左右,一大队站前区中队接到交警指挥中心指令:一辆车号牌为皖RZF6××号已达报废的黑色现代小型汽车沿齐山大道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中队长江涌立即安排警力巡查拦截。下午4时06分,在市区齐山大道与永明路交叉口,民警采用前拦截后尾随的方式顺利将该车拦截。经现场检查,该车驾驶人张某某,驾驶报废汽车上道路行驶。民警将张某某带到办案中心进行询问、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某某将面临公安机关强制报废机动车,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在此,池州交警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主,应将机动车交给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