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被水淹报废保险公司被判支付13万余元。丰台汽车拆解厂带您了解。如需旧车报废拆解可拨打本厂热线:010-58546068

 何某的二手车因被水淹而报废,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对方都未予理赔。

 
于是,何某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保险金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保险公司被判支付保险金、鉴定费等共计13万余元。
 
二手车被水淹报废
 
车主起诉保险公司索赔
 
2016年5月,内蒙古来沈男子何某买了一辆二手汽车,并取得该车所有权。当时,该车已经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险期为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19日。
 
何某取得涉案车辆后,在2016年7月7日向保险公司增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条款、不计免赔率(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2016年7月25日,何某车辆因被水淹而报废,经其申请,沈阳市价业价格鉴证服务中心对涉案车辆进行评估鉴定,鉴定结果为涉案车辆价格为124500元。该价格并未考虑车辆残值,鉴定费为2000元。
 
之后,何某将车辆存放于沈阳一家汽车维修中心。
 
何某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但保险公司都未予理赔。于是,2017年3月,何某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机动车损失保险130000元及拆解费4800元;承担诉讼费用及鉴定费。
 
保险公司称涉水免赔
 
如赔偿车辆残值归保险公司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保险公司辩称,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中已经约定涉水绝对免赔情况,如法院判决按车辆全损,扣除15%的免赔额后,车辆残值应由保险公司所有,发票名头如不能更换,保险公司将不承担鉴定费用。如何某提供由其交纳费用的发票,依法予以判决。
 
经查,发动机涉水损失险每次赔偿均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
 
法院判保险公司理赔
 
支付保险金等共计13万余元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何某在保险公司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双方形成保险合同关系,现何某投保车辆因水淹而报废,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保险公司予以理赔,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
 
关于赔偿金额,依据涉案车辆鉴定价格124500元,保险公司应赔偿何某保险金为124500元。
 
关于保险公司提出发动机涉水损失险每次赔偿均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的问题,因保险公司并未提供何某增保该项险种时的投保人声明书,无法证明保险公司对保险免责条款尽到解释说明义务,所以不予支持。
 
关于4800元拆解费和2000元鉴定费,因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所以予以支持。
 
因保险公司对何某投保车辆全损赔偿,车辆残值应归保险公司所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何某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支付何某保险赔偿金124500元、拆解费4800元、鉴定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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